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12月29日同安区关于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一、激发企业活力(一)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纳入“三年量效激励”:1.首次综合效益同比增量50%(含)以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5000万以内、5000万(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5000万(含)-1亿元、1亿元(含)-1.5亿元、1.5亿元(含)以上的,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1亿元(含)-1.5亿元、1.5亿元(含)-2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新注册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本条款单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三、企业晋阶奖励(三)对综合效益5000万(含)-1亿元、1亿元(含)-2亿元、2亿元(含)以上,分别按年度综合效益的3‰、5‰、7‰给予奖励,单个年度内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在市级奖补政策基础上给予软件企业区级配套奖励5万元,在市级奖补政策基础上给予软件企业区级配套奖励10万元,每家软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