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和县供销社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泰府办字〔2025〕133号)文件精神,今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由县供销社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飞防环节已按要求实施完成,承接服务主体提交了验收材料,并经江西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主体提交的飞防服务环节申报资料进行了审计验收,核实了各承接服务主体服务量,由县供销社和县财政局等组成了验收组对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飞防环节各承接主体的服务量及补助资金进行了验收,经过严格审核,并经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复核并报县供销社审核同意,现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飞防环节各承接服务主体服务量及补助资金验收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泰和县供销社反映:联系人:罗华0796-8638321,附件:泰和县供销社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飞防环节服务量及补助资金公示汇总表.docx泰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