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运德物流场地各租赁经营户:按照2021年田东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东自然资源罚字(2021)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1022行初28号行政判决书,以及2023年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10行终27号行政判决书和2024年田东县人民法院向田东运德物流发出(2024)桂1022执190号执行通知书,田东县人民政府已依法强制执行收回了原田东运德物流公司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全部没收,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规划建设原运德物流场地的工作部署,为保障下一步的场地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顺利推进,请目前所有在原运德物流场地的租赁经营户,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自行清空腾退属于自己所有的物品,逾期即视为遗弃物,特此公告田东县人民政府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