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2026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第二条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产业(含人工智能领域,第三条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产业人才应当在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信息企业任职,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先进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信息产业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四)人才所在企业属于制造业或软件信息产业领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近5年内参与过先进制造业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二)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先进制造业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三)近5年参与过先进制造业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近5年内参与过先进制造业领域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二)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先进制造业领域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三)近5年参与过先进制造业领域或软件信息领域(含人工智能领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二)软件信息业(含人工智能)骨干人才,第九条紧缺骨干人才按以下方式享受政策:(一)先进制造业紧缺骨干人才,(二)软件信息业(含人工智能)紧缺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