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政府2026年1月13日仙桃(武汉)离岸科创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入驻科创园的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孵化项目等提供高质量服务,加强对科创园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政策、绩效考核、审核企业(机构)入驻及退出等业务工作,第七条入园流程(一)企业(机构)向运营机构提交申请,由运营机构与拟入驻企业(机构)签订协议,拟入驻企业(机构)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入驻,第八条入园政策(一)绩效奖励政策入驻企业(机构)需按照常驻研发人员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使用办公研发场地,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入驻企业(机构)开展绩效考核,(二)其他政策入驻企业(机构)享受仙桃市同等科技创新和人才优惠政策,第九条出园规定(一)入驻企业(机构)协议期满不再续约或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出科创园的,由运营机构报市科技局备案后,运营机构报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入驻协议并要求入驻企业(机构)退出科创园: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退出的入驻企业(机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