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形成,该听证报告将作为规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现将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附件:《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报告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20日《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报告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举行了《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会论证通过《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现报告如下:一、听证目的及事由(一)向社会公开《规划(草案)》编制背景、核心内容及主要成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听取听证代表对《规划(草案)》在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潜在风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地点: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议室三、听证会人员组成及举行情况经前期邀请和确认,2026年1月12日,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会公告(第2号),确定听证代表18名、旁听代表4名、听证监察人2名、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新闻媒体1人,听证会参会人员涵盖多领域、多群体,确保了意见征集的广泛性与代表性,2026年1月16日,《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听证会召开,18名听证会代表全部出席:其中,从事或关注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熟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6名;涉及利害关系的基层组织9名;法律工作者1名,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旁听代表、听证记录人、丽江市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全部出席,出席人数共计27人,符合法定要求,听证会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木文明主持,规划编制单位就《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编制内容进行了陈述说明,并听取了听证会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均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均表示同意并实施《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会后,听证监察人出具了经签名确认的听证监察意见书,四、听证代表主要意见会上,各位代表结合自身领域经验和实际需求,围绕《规划(草案)》展开深入质询与讨论,编制单位对相关问题逐一回应,经系统梳理,核心意见和建议如下:(一)各听证代表对《规划(草案)》表示赞同,普遍认为:《规划(草案)》编制较为科学合理,思路清晰,规划编制内容符合上位规划和新时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规划保护体系、保护要求、保护措施及遗产展示与利用等内容符合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要求,该规划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五、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充分尊重公众意见,作为《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局将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认真修改,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