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11月组织开展“食在汕头”餐饮促消费活动,现将“食在汕头”餐饮促消费第一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市场秩序调节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联系方式:0754—8893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