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每款产品给予游戏研发企业(著作权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出海发行游戏年度最高日活量每超过10万人给予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对游戏获得TGA(TheGameAwards)、GDCA(GameDevelopersChoiceAwards)、DICE(DesignInnovateCommunicateEntertain)年度奖项提名的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使用经管理局备案后的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等价产业发展券,填报《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1),(三)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分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在“海易兑”网站上搜索“《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电子材料(PDF格式)上传,附件1.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