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朐城医院:本委受理申请人陈飞、刘健、颜秉坤、杨玉香、李立玲、王芳、苗瑞琪、张晓琳、孟祥栋诉你单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885、886、887、888、889、890、891、892、893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9时-下午15时30分在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临朐县县城新华路4725号)八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