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部门,厦门国际信托、技术创新基金各合作银行,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企〔2024〕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厦工信投资函〔2025〕1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岛之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20家企业列入第四十二批技术创新基金企业“白名单”予以发布,请做好衔接,本批次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企业的有效期根据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有效期设定,如本批次企业因失信、安全生产、偷漏税等行为被我局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自取消荣誉称号之日起,自动移出本批次“白名单”,附件: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企业(第四十二批)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