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决策部署,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可享受本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高于80%,融担基金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的风险分担比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对期限超过1年但不超过3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30%,中央财政支持融担基金降低再担保费并给予降费补贴,鼓励合作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担保额度上限内加大支持力度,为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对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中长期贷款风险容忍度,中央财政对融担基金实施本计划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等创新模式,用于奖励提高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拉动民间投资、促进就业创业、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三、组织实施(一)财政部加强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监督管理,(三)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时,(四)融担基金细化与合作机构支持民间投资业务具体操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