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号)、《昆山市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昆商〔2025〕40号)文件要求,境外参展、统保平台项目已完成企业申报、部门初审、第三方审计等程序,共有291家企业通过审核,其中境外参展项目249家、统保平台项目42家,现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实名向昆山市商务局反映,联系人:陈之颖,联系方式:0512-57598679,附件:公示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