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备案工作,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中条件要求,(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推荐数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推荐2个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2个工作室建设项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各单位推荐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复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规定下达年度建设项目资金,2.《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3.《(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4.《(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六、管理监督(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定期对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年底要将当年工作开展情况及第二年工作计划报所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附件:附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操作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