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政策,根据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及省市下发数据,2025年11-12月共48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141人,补贴金额合计320869.11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10923附件:1、2025年11月扬州市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2、2025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1月19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