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村葡萄种植基地8米连栋温室大棚及“水八鲜”品牌建设与产业融合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根据栖霞区农业农村局、栖霞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资金下达的通知》(宁栖农字﹝2024﹞109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考核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资金下达的通知》(宁栖农字〔2024〕110号)文件要求,太平村葡萄种植基地8米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及“水八鲜”品牌建设与产业融合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了自验、街道审核、第三方机构审计核查,经街道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6年1月14日对两个项目进行验收,现将太平村葡萄种植基地8米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及“水八鲜”品牌建设与产业融合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验收结果:通过验收,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5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人:陈国进袁璟联系电话:85576697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