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再次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珠海市知识产权局2026年1月15日《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再次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征求对象:社会公众序号意见反馈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1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中同一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最多补贴1年,修改后条款为“同一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最多补贴1年(从质押登记之日起,本办法不再设置人才资助条款,(qq邮箱昵称)建议对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及单位给予奖励和资助,本办法不再设置人才资助条款,6Ping(qq邮箱昵称)建议知识产权人才类型的政策仍有资助,对知识产权领域人才的培养应进行相应的奖励,建议继续知识人才方面的奖励,10梁某应按照24年的征求意见稿执行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奖励资助,理由:《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针对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已设有资助条款,12珠海金山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励”条款,理由:《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针对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已设有资助条款,14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将第九条(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条件中“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在海外拥有同族专利权的”,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中明确“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理由:本办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奖励”中已明确是对“被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并保护的驰名商标”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