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尽职免责是指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第七条成果转化单位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与实施等活动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第八条成果转化单位领导人员尽职事项:(一)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赋权和国有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的制度,第九条成果转化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尽职事项:(一)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第十二条成果转化单位管理人员在勤勉尽职前提下,但仍因领导干部、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关联交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的,(五)管理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第十三条成果转化单位科研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第十四条在执行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或者部门认定并予以免责后,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和复核,成果转化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内部认定制度和规范流程,对管理权限范围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开展尽职免责认定,成果转化单位认定对象提出尽职免责申请,第十七条认定意见分为符合免责条件、基本符合免责条件、不符合免责条件三类:(一)符合免责条件是指被认定对象切实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程序和规定职责,发现的问题不是导致成果转化单位利益损失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