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年检)实施办法(试行)》(越教体〔2019〕34号)和《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2025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和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等审核工作的通知》(越教体〔2025〕29号)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结合镇街、相关职能科室和公办幼儿园等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安全工作、卫生保健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已确定合格的31所幼儿园予以公示(包括2025年9月已停办的11所,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方式:区教体局党建室(2)85120596区教体局教育科(2)85132973附件:2025年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评估结果名单.wps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