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思明区文旅创意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1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思明区文旅创意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和形成文旅创意产业人才梯队,结合思明区文旅创意产业实际,第二条厦门市思明区文旅创意产业人才评定工作在区委人才办的统筹指导下,集中评选一批文旅创意紧缺骨干人才、文旅创意重点骨干人才等两类人才,统称文旅创意产业人才,(二)职务要求:文旅创意紧缺骨干人才申报人需在思明区文体娱乐业、旅游业、住宿业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技术岗位,文旅创意重点骨干人才申报人需在思明区文体娱乐业、旅游业、住宿业企业担任核心部门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三)申报人需在思明区创办文旅企业或与申报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第六条文旅创意紧缺骨干人才附加条件(满足至少1项):(一)个人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文旅创意产业方面的荣誉,(二)申报近5年内主持完成文旅创意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旅创意项目/活动,主导开发文旅数字化产品并投入使用,第七条文旅创意重点骨干人才附加条件(满足至少1项):(一)个人近5年内获得区级以上文旅创意产业方面的荣誉,(二)申报近5年内主持完成文旅创意产业领域区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旅创意项目/活动,主导开发文旅数字化产品并投入使用,第四章支持政策第十条补助标准:文旅创意紧缺骨干人才:15万元,文旅创意重点骨干人才: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