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口岸运转和边贸能力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商财发〔2025〕29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边贸有关项目的补充通知》以及《崇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崇财预〔2025〕19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我局内部复核流程等程序,形成《崇左市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7—8月支持边境市场主体贸易能力建设项目审核资金拟分配表(含1个项目补报一季度资金)》,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5年1月14日—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对外贸易科反映有关情况,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8号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407室,联系电话:0771-7832806,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2025年1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崇左市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7—8月支持边境市场主体贸易能力建设项目审核资金拟分配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