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督检查,东莞市广仁医药有限公司寮步源溪分店等6家药店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未配备执业药师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我分局对以下6家药店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序号药店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综合评定结论风险控制措施1东莞市广仁医药有限公司寮步源溪分店粤DB769012281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2东莞市寮步济世堂药业大药房(个人独资)粤DB769009450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3东莞市寮步御春堂药品零售店粤DB769002884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4东莞市仁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寮步龙祥分店粤DB769009405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5东莞市永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寮步石龙坑分店粤CB769002694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6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东莞寮步香市路分店粤CB769009096不符合要求暂停销售药品上述药店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药品,依法配备执业药师后,向我分局报送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2026年1月14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