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摸底2025年度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需求的通知》《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5〕6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度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宝应实际编制了2025年度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和转型升级,二、申报主体及条件1、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连续2年承担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主体,6、项目实施周期须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四、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须自主编制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申报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及投资内容等,填报《2025年度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各镇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须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区上报情况,申报主体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批复后正式实施,附件: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宝应县财政局2026年1月13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