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试点推动苏州市建筑装备智能化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决定组织开展苏州市建筑装备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1.具有较好的建筑装备政策环境、产业能力和市场规模,园区建成后,2.保障落实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办公用房不少于1万㎡、标准厂房不少于2万㎡、集中硬化堆场不少于100亩),确保5年内不改变用途,建设阶段成立协调小组统筹用地、交通与基建,全方位推动产业园发展,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处,申报材料应包括《苏州市建筑装备服务产业园申报表》(详见附件)、产业园发展规划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四、认定发布苏州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并对通过评审的产业园进行公示,联系电话:65230932附件:《苏州市建筑装备服务产业园申报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