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着力提高粮食生产重点区域粮食产量,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6年洛江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补助资金32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扶持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请各乡镇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各村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于2026年的6月30日和11月30日之前分别报送半年、全年项目开展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给洛江区种植业管理站,附件:1.2026年洛江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6年洛江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补助资金任务清单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