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印发《关于公布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的专家库管理制度的通知》(赣建办〔202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决定重新建立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库,一、推荐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分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三个类别,推荐入库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基本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第六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专业要求申请人应当符合《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针对所申报专业类别的具体要求:1.施工安全专家(1)专业或特长: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2)工作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2)工作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4)从业要求:在工程质量领域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2)工作单位: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4)从业要求:在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按专业类别如实填写《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附件1)签订《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廉洁承诺书》(附件2),正式纳入“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三、其他事项(一)原已纳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专家,附件:1.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2.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廉洁承诺书3.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