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郑开管文〔2021〕26号)有关规定,经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第四批)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7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是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地址、电话,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对异议单位、异议人的信息及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邮箱:zzgxqyxt@163.com附件: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第四批)拟入库名单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