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1年度第四期引进种猪申报核实工作的通知》(杭农办〔2022〕29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和引种补贴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经材料审核,在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共引进种猪331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330头),现对杭州千岛湖意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拟申报补助资金33.1万元(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勇电话:64837102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邮编:311700附件:2021年淳安县第四期引进种猪申报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6日附件:2021年淳安县第四期引进种猪申报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序号申报单位引进种猪数量(头)引进种猪品种种猪来源单位拟补助金额(万元)备注合计种母猪种公猪合计省补资金市补资金1杭州千岛湖兴鑫家庭农场有限公司270270长大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2713.513.52杭州千岛湖意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61601大约克♂大长♀浙江灯塔种猪有限公司6.13.053.05合计331330133.116.55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