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新民村2组所有的集体土地,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周公山镇综合开发类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6年1月9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周公山镇新民村、周公山镇新民村2组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由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周公山镇综合开发类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