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5〕4号)文件精神,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我局在信用中国平台对申请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统计,现对我县2025年第四批拟享受稳岗返还补贴的13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曲沃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的基本条件为: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符合发放稳岗返还,3.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劳务派遣单位要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附件:2025年曲沃县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