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5〕340号)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二、申报资格要求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诚信状况良好,5.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2月5日16:00,2.具体申报指南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0591-87430175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4.“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7.“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8.“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9.“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