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引导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31日河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我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及部级孵化器的审核推荐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省级基础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运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较强的孵化服务能力,第七条省级先进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运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在孵企业是指注册且实际运营在孵化器内,第三章认定管理第十条省级孵化器认定程序:1.孵化器运营主体对照认定条件,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孵化器认定工作,第十二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孵化器实行动态管理,此类被撤销认定的孵化器运营主体自撤销年度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经认定的省级孵化器运营主体,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