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二)科研基础设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科技信息依法依规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四)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产生的高新技术成果依法依规纳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五)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人才局)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开展一体化研发制造(六)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升技术研发与转化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我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药品监管局)四、优化外资研发中心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九)外资研发中心可通过科创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享受进口研发用品通关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科委)(十一)支持综合保税区内的外资研发中心开展保税研发,(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五、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十二)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等制度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七、提升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十六)外资研发中心可通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市高院、市市场监管局)(十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商务委)(二十)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委金融办)(二十一)允许对申请加入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的外资研发中心技术骨干适当放宽申请条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人才局、市政府外办)九、依法落实科技创新财政税收政策(二十三)对符合国家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税务局、上海海关、市财政局)(二十四)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十、加大外资研发中心服务支持力度(二十五)支持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的研发场所认定为集中登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