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监测服务系统开展用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监测服务系统、开展用工信息采集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规范用工信息采集要求(一)信息采集范围各类新就业形态企业(含各类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运营公司和用工合作企业(包含平台劳务派遣公司,(三)信息采集渠道1.对接共享新就业形态企业主管(监管)和有关职能部门数据,(四)信息采集管理省级负责汇聚共享各新就业形态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数据,采集工作通过互联网登入福建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监测服务系统直接申报,(六)实施步骤1.在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共享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有关我省新就业形态平台和劳动者用工情况基础信息数据(6月),四、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业务协同新就业形态用工信息采集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牵头督促新就业形态企业落实用工信息采集工作,汇聚各行业平台主管(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和各平台企业上报数据,协助督促快递企业落实用工信息采集工作,向人社厅共享全省新就业形态企业注册信息、个体工商户信息等数据,并协助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用工信息采集工作,开展用工信息采集工作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措施,面向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用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