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建设,用于支持企业建设、优化、使用特色主导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内容包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成果应用或转化项目建设以及特色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特色主导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使用的企业,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六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一)组织辖区内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三)依据企业建设、优化、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情况提出奖补预算建议,第七条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一)组织申报企业建设投资核定,(二)申报企业应有正在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平台成果应用或转化建设项目,第四章项目及资金管理第十二条由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发布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营业执照、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依法纳税证明、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及建设前期手续、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表及佐证材料(含合同、发票、付款回单)、企业信用报告、承诺书、其他证明材料(平台类项目服务成果、高质量发展建设类项目建设成效等),第十五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纳入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第十六条由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纳入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核验,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本辖区内奖补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奖补资金应用于特色主导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平台成果应用或转化项目、特色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等方面建设,第二十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