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5〕45号),按照省奖励资金额不超过30%给予叠加奖补,对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5〕45号),获得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的项目,按照省奖励资金额不超过三分之一给予叠加奖补,对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5〕45号),获得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的项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293号),按照省奖励资金额不超过10%给予叠加奖补,三、创新发展支持措施(七)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28号)(具体以每年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文件为准),对成功进入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专项项目库并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四、企业培育支持措施(九)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奖励,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7号),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