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经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整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荥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实施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项目实施主体的收贮利用和机具、窖池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现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6年1月8日—1月14日),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荥经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835-7623160附件:荥经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补助名册荥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8日附件:附件荥经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补助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