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度对产业园地方经济贡献总额给予入驻机构奖励,奖励金额按不超过每年企业对产业园的实际经济贡献的50%,引进全球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引进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引进湖南区、华中区等区域性人力资源总部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引进人力资源行业细分领域前1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按人才类别根据企业实际支付给入驻机构的服务费给予补贴,同一入驻机构一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为园区企业新输送技能人才的入驻机构给予补贴,按技能人才等级根据企业实际支付给入驻机构的服务费给予补贴,对为园区工业企业新输送生产一线人员的入驻机构给予补贴,按企业实际支付给入驻机构人才招聘一线人员服务费不高于10%给予奖励,入驻机构为单个企业输送一线人员的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四、有关说明1.对于新引进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和湖南区、华中区等区域性人力资源总部企业、重点配套服务机构,原《关于促进湘潭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潭经管发〔2021〕59号文件)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