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2022〕75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各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2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各乡镇须完成农兽残快检任务550批次,乡镇每日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线上巡查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等工作进行补助,现把省级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打联动”执法活动、巡查检查等,请严格按照资金补助用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补助安排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资金下达乡镇补助单位资金安排备注1凤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城厢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3参内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4魁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5金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6蓬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7湖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8湖上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9白濑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0剑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1感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2长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3祥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4芦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5官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6龙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7虎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8蓝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19尚卿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0龙涓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1大坪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2西坪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3福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24桃舟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执法补助合计60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