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中小微企业(以下称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备完善的技能人才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实行职工待遇与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具备所需要的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企业配备技师或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订单班学生的企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岗位技能操作训练;院校选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优秀一体化教师作为专职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教学指导,二、培养模式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目标,企校双方联合承担教学和实训任务,合作组建30人(含)左右的订单班,共同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同一区域有相同专业(工种)需求的企业,可选定一家企业牵头联合组班,由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三、培养内容培养内容由企业会同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需求共同确定,向区人社局提出培养申请,报送以下材料(见附件):1.订单培养技能人才申报表;2.订单培养技能人才花名册;3.淄博市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企校合作协议;4.淄博市企校订单式培养三方协议;5.淄博市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计划(要分别对校内和校外两部分培养制定计划,校外培养部分应包含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顶岗实习方案);6.有关证明材料: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职工培训、评价考核制度;企业职工待遇与技能等级挂钩制度;企业导师名单(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二)初审,区人社局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盖章后提交至市人社局,同时汇总报送企业校订单培养考察报告,订单企业、合作院校严格按照三方协议、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养方案等内容共同开展培养,企业负责订单班学生在企业培训、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订单班学生毕业前,企校双方应按照程序组织考核评价,订单培养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对培养评价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总结,报区人社局,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根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数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五、材料报送要求材料同时报送PDF扫描版和电子版,合作协议、教学计划、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仅报送PDF版,联系电话:4251010邮箱:bsrsjjyglk@zb.shandong.cn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2022年度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申报材料.rar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