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2〕198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2.申报企业须具有已认定的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他各县(市、区)推荐不得超过4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申报不受名额限制,申报时须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附件5),二、申报要求1.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和推荐限额指标,组织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2.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3.请海安市、南通高新区严格按照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附件2),将企业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附件4)各两份、推荐项目清单(另发)一份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将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推荐项目清单一份、《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一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三、联系人、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甘兴旺55018905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刘华55018840附件:1.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2.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3.项目基本信息表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5.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6日2022年工程中心新建申报通知(市级5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