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2022〕20号各有关高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第四条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市教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对市教委报送的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批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上年度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出进度、资金管理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及绩效目标等,第二十一条市教委及各高校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津财教〔2022〕20号各有关高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第四条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市教委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对市教委报送的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批复,以及发展资金执行情况、国家和我市审计监督检查是否存在问题等因素,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上年度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出进度、资金管理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及绩效目标等,第二十一条市教委及各高校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