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68号)和《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抚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抚人社发〔2024〕1号)文件规定,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和实地核查,拟认定崇仁县向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南城县韵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南丰县新起源电商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和抚州匠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电话:0794-8222239电子邮箱:jyk2239@163.com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