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申报《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演出奖励资金的公告根据《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琼财教〔2025〕112号)及《海南省关于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及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实施细则》(琼旅文办函〔2025〕228号)、《海南省关于支持旅游演艺实施细则》(琼旅文办函〔2025〕225号)要求,演出奖励政策有效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为加快推进奖励申报工作,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南省内成功举办的线下大型营业性音乐节、演唱会,旅游演艺项目,于2026年2月28日前通过省政府海易兑平台线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指导本地区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演出举办单位,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按时完成提交,确保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厅艺术处,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