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主要通过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表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