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防城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会同市科技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落实项目预算科目调剂、科研仪器采购、劳务费管理、差旅会议管理、间接费用管理(含绩效分配)、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和调剂、资金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第十三条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第四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十四条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申报材料的同时,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经费申请和使用管理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结余经费管理,第二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咨询评审专家等参与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规或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