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建立合作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于每年1月末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当年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二、项目申报(一)企业自行申请流程企业根据融资需求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进行申请,经县(市、区、特区)、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推送,金融机构根据推送企业进行审查,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凭贷款的审贷意见或其他佐证材料,向受托管理机构(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贷款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贷通入库项目,受托管理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纳入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入库项目,(二)金融机构自行推荐的企业名单申请流程合作银行对企业审贷通过后,凭贷款的审贷意见或其他佐证材料向受托管理机构申请将贷款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贷通入库项目,受托管理机构按程序对贷款企业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纳入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入库项目,以上企业贷款,不能按期支付合作银行利息、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等违反相关规定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金融机构应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予以专项支持一是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单列再贷款额度,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中小企业信贷通融资支持条件的贷款,相关贷款用于申报支农再贷款应同时满足该笔贷款为涉农贷款,用于申报支小再贷款应同时满足该笔贷款为小微企业贷款或单户授信3000万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按照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口径确定),二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申报支农支小再贷款台账中应标明该笔贷款已获得“信贷通”支持,在满足再贷款使用条件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对该类贷款进行优先报账,三是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设立再贴现专项支持政策,(三)受托管理机构在收到合作金融机构补偿申请后,核查逾期企业是否在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名单内,核实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资料完整性,形成方案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办公室,(四)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办公室汇总上报合作金融机构补偿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原则上每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由协调领导小组根据补偿申请审定具体补偿事宜,合作银行须在次月10日前将截至上月末的贷款余额、累计发生额、不良贷款及坏账等报送至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中小企业信贷通业务开展情况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合作银行需将支持情况纳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名单推送型融资对接机制,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将按月对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监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设立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事项,协调工作小组组长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分管负责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