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衢江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二、年检程序和时间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并提交系统后,将预审通过后打印的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将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的年检材料报送我局,由我局审查后作出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章,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网上预审后,三、年检材料(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2021年度),四、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21年度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之一,(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参检单位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逾期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