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芜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芜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商流〔2025〕150号)等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县级初审、现场核查、评审验收等程序,依据《芜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拟对4个项目纳入支持项目,对2个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623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公示附件:2025年芜湖市第一批第二轮(部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拟支持项目和储备项目清单.xlsx芜湖市商务局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