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重点向“五大标志性工程”和“4x4”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倾斜,2.企业须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阶段,应向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合作金融机构如实提供研发、经营、融资需求等信息,履行合作约定和承诺,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知识价值贷款,“创新积分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服务和融资利率优惠,在科创债发行、融资担保、股交所挂牌、上市等方面获得优质综合服务,相关工作进展作为金融政策效果评估、金融机构资金奖补、科研项目备案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安排不少于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10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