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数智(甘肃)工程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报<化盟网产业链配套项目呢嘛沙沟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云东数智字〔202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厅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修改完善了报告,经研究,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化盟网产业链配套项目呢嘛沙沟大桥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联系人:刘晋盛电话:0931-8415256附件:化盟网产业链配套项目呢嘛沙沟大桥跨碱沟(呢嘛沙沟)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甘肃省水利厅2025年12月24日附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pdfFILE打印本页关闭本页。